文物古建筑、博物馆防火攻略
近年来,文物古建筑博物馆频频发生火灾,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保护人类文化瑰宝,需要多方共同努力,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必要消防常识,全面筑牢文物古建筑博物馆消防安全屏障。
1.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文物建筑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2.建立完善专门机构和专兼职消防队伍
应当设置(确定)内设专门机构,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防火灭火训练。
3.严格消防设施管理
对文物建筑应根据防火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消防车通道(消防道路),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加强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检测,确保使用功能。
4.严格用火管理
文物建筑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用于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民居建筑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应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由专人看管,必须做到人离火灭。
5.严格用电管理
文物建筑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电器选型、安装等应符合相关规范和防火要求,并配备适用的电器火灾防控装置。对电气线路和电器要定期检查检测,确保使用安全。
6.严格危险品管理
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并应明显设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等标志。
7.严格大型活动管理
举办大型活动时,主办单位应进行防火检查,增设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并预先组织演练。按规定事先将活动和消防措施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活动。
8.开展防火巡查检查
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文物建筑对社会开放期间,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强化夜间巡查。
9.切实开展消防演练
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