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次会议
决定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2月27日至3月2日在吴兴召开
2019-01-21 08:51:07 来源:吴兴在线 作者:孙雅萍 编辑:邢彬
吴兴在线讯 日前,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次会议,会议决定湖州市吴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2月27日至3月2日在我区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吴旭,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茅利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新梅、汤益培、杨华林、严安成、甘道民等出席。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潘永锋,区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委办、区府办负责人,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委室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湖州市吴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接受张惠新等辞去区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关于在部分选区补选或选举区四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详见2版);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并开展了新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要求,全体人大新任干部要牢记誓言、恪尽职守,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不辱神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依宪依法办事,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担当精神,为我区率先实现高质量赶超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