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次会议
决定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2月1日至4日在吴兴召开
2018-01-03 09:28:43 来源:吴兴在线 作者:潘战平 编辑:邢彬
吴兴在线讯 日前,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次会议,会议决定湖州市吴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2月1日至4日在我区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吴旭,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茅利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新梅、汤益培、杨华林、严安成、甘道民等出席。列席会议的有副区长王青,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委办、区府办负责人,区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委室负责人,高新区分管副书记,各乡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人大代表。
会议首次开展了部分在吴市人大代表述职评价;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7年度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评估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中心城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议案。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吴兴区2017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湖州市吴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决定了湖州市吴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讨论提交了湖州市吴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书面);讨论了湖州市吴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审议通过了有关区四届人大代表辞职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及变动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