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现调整区总河长及乡镇总河长,公示如下(公示时间10月12日-10月18日):
东部新城作为湖州中心城市的副中心,是湖州中心城市发展的核心区块,东至织里西环三路,西至318外环线,南至长湖申线...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