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正式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2017-11-15 09:29:00 来源:新华网 作者:潘战平 编辑:邢彬
吴兴在线讯 11月14日上午,中国文明网发布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我市正式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
据悉,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周期为2015-2017年,前两年进行年度测评,第三年进行综合测评,三年成绩按一定比例相加得出总成绩,依据总成绩确定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浙江省内创建成功的还有丽水和台州,县级市和县还有长兴县、诸暨市、海宁市、余姚市、桐庐县、瑞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