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活 关注天气
浙江在线  >  吴兴新闻网  >  专题新闻  >  吴兴消防  >  最新动态

吴兴区2017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方案

2017-01-06 14:30:00 来源: 作者:吴兴消防 编辑:周冰

  为认真履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及时掌握社会面上存在的主要消防安全问题,督促社会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改正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吴兴实际,决定对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监督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的范围

  年度抽查的范围为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44家),其中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抽查一遍。

  二、抽查的分工和数量

  对本辖区内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体实施抽查,及时向支队汇报抽查实施方案,争取支队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并根据抽查进展情况,邀请联系点领导和联系点干部参加大队的抽查活动。按照每个消防监督员抽查重点单位数量每半年不少于30家的标准核算,大队实有监督检查人员5名,计划全年对辖区属于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抽查一遍。

  三、抽查的时间与步骤

  全年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分为上半年、下半年两次开展,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部署阶段。根据本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和类别分布、今年以来的火灾情况、近期消防监督检查等情况,通过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合理确定被抽查单位的名单。本次检查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时间,大队将通过媒体予以公告,并报支队防火处备案。

  (二)实地抽查阶段。按照本实施方案,依据分工和检查数量,落实人员开展实地抽查,上半年的抽查至6月30日结束,下半年度的抽查至12月31日结束。

  (三)总结阶段。整理活动中有关文书和材料,建立专项档案。梳理监督抽查中发现的情况,分析和研究当前社会面上存在的主要消防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并将上、下半年的监督检查情况报区公安局、区政府和市消防支队。监督检查的结果通过媒体予以通报,对存在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在报纸或电视上予以曝光。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是公安消防机构依据《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消防法规的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基本形式。大队将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确定被抽查单位、拟定方案,明确分工,确保这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

  (二)严格执法,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抽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规范各类文书的制发和填写。检查的内容要完整、全面,坚决杜决“走马观花”“走过场”的现象,及时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发现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或者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大队将书面报请区政府或者通报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发现医院、养老院、学校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大队确无能力解决的,或者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按照程序书面报请吴兴区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三)加强宣传和消防培训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化消防安全环境。抽查活动开始前和结束后的有关情况,大队将积极与新闻单位联系,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对工作不力、问题严重的单位和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进行跟踪报道,及时进行舆论监督,督促单位整改隐患,以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按照大队制订的教育培训计划,规范和加强对社会单位、社区、村镇的消防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加强消防教育培训,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推动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

  湖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吴兴区大队

  2017年1月6日

精彩专题

湖州吴兴东部新城

东部新城作为湖州中心城市的副中心,是湖州中心城市发展的核心区块,东至织里西环三路,西至318外环线,南至长湖申线... [详细]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146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湖工商广字第0098号 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11072
地址:吴兴区行政中心4号楼吴兴传媒中心 投稿热线:0572-2156500  业务联系:0572-2156500  QQ群:73285594
Copyright 1999-2018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吴兴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24h举报电话:0572-2156500